1.太陽之為病。脈浮。頭項強痛。而惡寒。
2.太陽病。發熱。汗出。惡風。脈緩者。名為中風。
3.太陽病。或已發熱。或未發熱。必惡寒。體痛。嘔逆。脈陰陽俱緊者。名曰傷寒。
4.傷寒一日。太陽受之。脈若靜者。為不傳。頗欲吐。若躁煩。脈數急者。此為傳也。
5.傷寒二三日。陽明。少陽證不見者。此為不傳也。
6.太陽病。發熱而渴。不惡寒者。為溫病。若發汗已。身灼熱者。名曰風溫。風溫為病。脈陰陽俱浮。自汗出。身重。多眠睡。鼻息必鼾。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。小便不利。直視失溲。若被火者。微發黃色。劇則如驚癇。時瘈瘲。若火熏之。一逆尚引日。再逆促命期。
7.病有發熱惡寒者。發於陽也。無熱惡寒者。發於陰也。發於陽七日愈。發於陰六日愈。以陽數七。陰數六故也。
8.太陽病頭痛。至七日以上自愈者。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作再經者,針足陽明。使經不傳則愈。
9.太陽病欲解時。從巳至未上。
10.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。十二日愈。
11.病人身大熱。反欲得衣者。熱在皮膚。寒在骨髓也。
12.病人身大寒。反不欲近衣者。寒在皮膚。熱在骨髓也。
13.太陽中風。陽浮而陰弱。陽浮者熱自發。陰弱者汗自出。嗇嗇惡寒。淅淅惡風。翕翕發熱。鼻鳴。乾嘔者。桂枝湯主之。
14.太陽病。頭痛。發熱。汗出。惡風。桂枝湯主之。(方見前)
15.太陽病。項背強兒兒。及汗出。惡風者。桂枝加葛根湯主之。
16.太陽病。下之後。其氣上衝者。可與桂枝湯。方用前法。若不上衝者,不可與之。
17.太陽病三日。巳發汗。若吐。若下。若溫針。仍不解者。此為壞病。桂枝湯不可與也。觀其脈證。知犯何逆。隨證治之。
18.桂枝湯本為解肌,若其人脈浮緊。發熱。汗不出者。不可與也。常須識此。勿令誤也。若酒客病,亦不可與桂枝湯。得之必嘔。以酒客不喜甘故也。
19.喘家作。桂枝湯加厚朴。杏子與之佳。
20.凡服桂枝湯。吐者。其後必吐膿血也。
21.太陽病。發汗。遂漏不止。其人惡風。小便難。四肢微急。難以屈伸者。桂枝加附子湯主之。
22.太陽病。下之後。脈促。胸滿者。桂枝去芍藥湯主之。
23.太陽病。下之後。其人惡寒者。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。
24.太陽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瘧狀。發熱。惡寒。熱多。寒少。其人不嘔。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發。脈微緩者。為欲愈也。脈微而惡寒。此陰陽俱虛。不可更發汗。更吐下也。面色反有熱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癢。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25.太陽病。初服桂枝湯。反煩不解者。先刺風府。風池。卻與桂枝湯。
26.太陽病。服桂枝湯後。大汗出。脈洪大者。與白虎湯。若形似瘧。一日再發者。宜桂枝二麻黃一湯。
27.太陽病。服桂枝湯後。大汗出。大煩渴。脈洪大者。白虎加人參湯主之。
28.太陽病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若脈微弱者。此無陽也。不可發汗。脈浮大者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29.太陽病。服桂枝湯。或下之。仍頭項強痛。翕翕發熱。無汗。心下滿。微痛。小便不利者。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。
30.傷寒。脈浮。自汗出。小便數。心煩。微惡寒。腳攣急。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。此誤也。得之便厥。咽中乾。煩躁。吐逆者。作甘草乾薑湯與之。以復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。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。其腳即伸。若胃氣不和。讝語者。少與調胃承氣湯。若重發汗。復加燒針者。四逆湯主之。
31.問曰。太陽病。其證備。按桂枝法治之而增劇。厥逆。咽中乾。煩躁。吐逆。讝語。其故何也。師曰。此陽旦證。不可攻也。寸口脈浮。浮為風。亦為虛。風則生熱。虛則攣急。誤攻其表則汗出亡陽。汗多則液枯。液枯則筋攣。陽明內結則煩躁。讝語。用甘草乾薑以復其陽。甘草芍藥以救液。調胃承氣以止其讝語。此壞病之治。必隨脈證也。
32.陽旦證。發熱不潮。汗出。咽乾。昏睡不安。夜半反靜者。宜地黃半夏牡蠣酸棗仁湯主之。若口渴。煩躁。小便赤。讝語者。竹葉石膏黃芩澤瀉半夏甘草湯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