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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醫書經典 /

卷03 雜病例第五

1. 問曰。上工治未病何也。師曰。夫治未病者。見肝之病。知肝傳脾。當先實脾。四季脾王不受邪。即勿補之。中工不曉相傳。見肝之病。不解實脾。惟治肝也。夫肝之病。補用酸。助用焦苦。益用甘味之藥調之。酸入肝。焦苦入心。甘入脾。脾能傷腎。腎氣微弱則水不行。水不行。則心火氣盛。心火氣盛則傷肺。肺被傷。則金氣不行。則肝氣盛。肝必自愈。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。肝虛則用此法。實則不可用之。經曰勿虛虛。勿實實。補不足。損有餘。是其義也。餘臟准此。

2. 夫人秉五常。因風氣而生長。風氣雖能生萬物。亦能害萬物。如水能浮舟。亦能覆舟。若五臟元真通暢。人即安和。客氣邪風中人多死。千般疢難不越三條。一者。經絡受邪入於臟腑。為內所因也。二者。四肢九竅血脈相傳。壅塞不通。為外皮膚所中也。三者。房室。金刃。蟲獸所傷。以此詳之。病由多盡。若人能養慎。不令邪風干忤經絡。適中經絡未流傳臟腑。即醫治之。四肢才覺重滯。即導引吐納。針灸膏摩。勿令九竅閉塞。更能無犯王法。禽獸災傷。房室勿令竭乏。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。不遺形體有衰。病則無由入其腠理。腠者。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。為血氣所注。理者。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。

3. 問曰。病人有氣色見於面部。願聞其說。師曰。鼻頭色青。腹中痛。苦冷者死。鼻頭色微黑者。有水氣。色黃者胸上有寒。色白者。亡血也。設微赤非時者死。其目正圓者痙。不治。又色青為痛。色黑為勞。色赤為風。色黃者便難。色鮮明者有留飲。

4. 師曰。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。骨節間病。語聲喑喑然不徹者。心膈間病。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。頭中病。

5. 師曰。息搖肩者。心中堅。息引胸中上氣者。咳。息張口短氣者。肺痿唾沫。

6. 師曰。吸而微數者。其病在中焦。實也。下之則愈。虛者不治。在上焦者。其吸促。在下焦者。其吸遠。此皆難治。吸呼動搖振振者。不可治也。

7. 師曰。寸口脈動者。因其王時而動。假令肝王色青。四時各隨其色。肝色青而反色白。非其時也。色脈非時。法皆當病。

8. 問曰。有未至而至。有至而不至。有至而不去。有至而太過。何謂也。師曰。冬至之後。甲子夜半。少陽起。少陽之時。陽始生。天得溫和。以未得甲子。天因溫和。此未至而至也。以得甲子。而天猶未溫和。此為至而不至也。以得甲子。而天大寒不解。此為至而不去也。以得甲子。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。此為至而太過也。

9. 問曰。經雲厥陽獨行。何謂也。師曰。此為有陽無陰。故稱厥陽。

10. 問曰。寸脈沉大而滑。沉則為實。滑則為氣。實氣相搏。血氣入臟即死。入腑即愈。此為卒厥。何謂也。師曰。唇口青。身冷。為入臟。即死。身和。自汗出。為入腑。即愈。

11. 問曰。脈脫入臟即死。入腑即愈。何謂也。師曰。非為一病。百病皆然。譬如浸淫瘡。從口流向四肢者。可治。從四肢流來入口者。不可治。病在外者可治。入裏者即死。

12. 問曰。陽病十八。何謂也。師曰。頭項痛。腰。脊。臂。腳掣痛。陰病十八。何謂也。師曰。咳。上氣。喘。噦。咽痛。腸鳴。脹滿。心痛。拘急。臟病三十六。腑病三十六。合為一百八病。此外五勞。七傷。六極。婦人三十六病。不在其中。清邪居上。濁邪居下。大邪中表。小邪中裏。[罄-缶+禾](穀)飪之邪。從口入者。宿食也。

13. 問曰。病有急當救裏。救表者。何謂也。師曰。病醫下之。續得下利清榖不止。身體疼痛者。急當救裏。後。身疼痛清便自調者。急當救表也。

14. 夫病痼疾。加以卒病。當先治其卒病。後乃治其痼疾也。

15. 師曰。五臟病。各有所得者。愈。五臟病各有所惡。各隨其所不喜為病。如病者素不喜食。而反暴思之。必發熱也。

16. 夫病在諸臟。欲攻。當隨其所得而攻之。如渴者。與豬苓湯。餘仿此。

17. 夫病者手足寒。上氣腳縮。此六腑之氣絕於外也。下利不禁。手足不仁者。此五臟之氣絕於內也。內外氣絕者。死不治。

18. 師曰。熱在上焦者。因咳為肺痿。熱在中焦者。為腹堅。熱在下焦者。則為尿血。或為淋閟不通。大腸有寒者。多鶩溏。有熱者。便腸垢。小腸有寒者。其人下重。便膿血。有熱者。必痔。

19. 問曰。三焦竭。何謂也。師曰。上焦受中焦之氣。中焦未和。不能消榖。故上焦竭者。必善噫。下焦承中焦之氣。中氣未和。榖氣不行。故下焦竭者。必遺溺失便。

20. 問曰。病有積。有聚。有[罄-缶+禾](穀)氣。何謂也。師曰。積者。臟病也。終不移處。聚者。腑病也。發作有時。輾轉移痛。[罄-缶+禾] (穀)氣者。脇下痛。按之則愈。愈而復發。為[罄-缶+禾](穀)氣。諸積之脈。沉細附骨。在寸口。積在胸中。微出寸口。積在喉中。在關者。積在臍旁。上關上。積在心下。微出下關。積在少腹。在尺中。積在氣衝。脈出左。積在左。脈出右。積在右。脈左右俱出。積在中央。各以其部處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