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四时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决病法。
2. 二十四气。节有十二。中气有十二。五日一候。气亦同。合有七十二候。决病生死。此须洞解之也。
3. 阴阳大论云。春气温和。夏气璁热。秋气清凉。冬气冰冽。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。冬时严寒。万类深藏。君子周密。则不伤於寒。触冒之者。则名伤寒耳。其伤於四时之气。皆能为病。以伤寒为病者。以其最盛杀厉之气也。中而即病者。名曰伤寒。不即病。寒毒藏於肌肤。至春变为温病。至夏变为璁病。璁病者热极重於温也。使以辛苦之人。春夏多温热者。皆由冬时触寒所致。非时行之气也。凡时行者。春时应暖而反大寒。夏时应热而反大凉。秋时应凉而反大热。冬时应寒而反大温。此非其时而有其气。是以一岁之中。长幼之病多相似者。此则时行之气也。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。及时行疫气之法。皆当按斗历占之。九月霜降节後。宜渐寒。向冬大寒。至正月雨水节後宜解也。所以谓之雨水者。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。至惊蛰二月节後。气渐和暖。向夏大热。至秋便凉。从霜降以後。至春分以前。凡有触冒霜露。体中寒即病者。谓之伤寒也。九月十月寒气尚微。为病则轻。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。为病则重。正月二月寒渐将解。为病亦轻。此以冬时不调。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。其冬有非节之暖者。名曰冬温。冬温之毒。与伤寒大异。冬温复有先後。更相重沓。亦有轻重。为治不同。证如後章。从立春节後。其中无暴大寒。又不冰雪。而有人壮热为病者。此属春时阳气。发其冬时伏寒。变为温病。从春分以後。至秋分节前。天有暴寒者。皆为时行寒疫也。三月四月或有暴寒。其时阳气尚弱。为寒所折。病热犹轻。五月六月阳气已盛。为寒所折。病热则重。七月八月阳气已衰。为寒所折。病热亦微。其病与温相似。但治有殊耳。十五日得一气。於四时之中。时有六气。四六名为二十四气。然气候亦有应至仍不至。或有未应至而至者。或有至而太过者。皆成病气也。但天地动静。阴阳鼓击者。各正一气耳。是以彼春之卵。为夏之璁。彼秋之忿。为冬之怒。是故冬至之後。一阳爻升。一阴爻降也。夏至之後。一阳气下。一阴气上也。斯则冬夏二至。阴阳合也。春秋二分。阴阳离也。阴阳交易。人变病焉。此君子春夏养阳。秋冬养阴。顺天地之刚柔也。小人触冒。必婴暴疹。须知毒烈之气。留在何经。必发何病。详而取之。是以春伤於风。夏必飧泄。夏伤於璁。秋必病疟。秋伤於湿。冬必咳嗽。冬伤於寒。春必病温。此必然之道。可不审明之。伤寒之病。逐日浅深。以施方治。今世人伤寒。或始不早治。或治不对病。或日数久淹。困乃告医。医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。则不中病。皆宜临时消息制方。无不效也。
4.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。物性刚柔。飧居亦异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。歧伯举四治之能。以训後贤。开其未晤。临病之工。宜须两审也。
5. 凡伤於寒。传经则为病热。热虽甚。不死。若两感於寒而病者。多死。尺寸俱浮者。太阳受病也。当一二日发。以其脉上连风府。故头项痛腰脊强。
6. 尺寸俱长者。阳明受病也。当二三日发。以其脉夹鼻络於目。故身热汗出目痛鼻乾不得卧。
7. 尺寸俱弦者。少阳受病也。当三四日发。以其脉循胁络於耳。故胸胁痛而耳聋。此三经受病。未入於腑者。皆可汗而已。
8. 尺寸俱沉濡者。太阴受病也。当四五日发。以其脉布胃中。络於嗌。故腹满而嗌乾。
9. 尺寸俱沉细者。少阴受病也。当五六日发。以其脉贯肾。络於肺。系舌本。故口燥舌乾而渴。
10. 尺寸俱弦微者。厥阴受病也。当六七日发。以其脉循阴器。络於肝。故烦满而囊缩。此三经受病。已入於腑者。皆可下而已。
11. 伤寒传经在太阳。脉浮而急数。发热无汗。烦躁。宜麻黄汤。
12.传阳明。脉大而数。发热。汗出。口渴。舌燥。宜白虎汤。不差与承气汤。
13.传少阳。脉弦而急。口苦。咽乾。头晕。目眩。往来寒热。热多寒少。宜小柴胡汤。不差与大柴胡汤。
14.传太阴。脉濡而大。发热。下利。口渴。腹中急痛。宜茯苓白术厚朴石膏黄芩甘草汤。
15.传少阴。脉沉细而数。手足时厥时热。咽中痛。小便难。宜附子细辛黄连黄芩汤。
16.传厥阴。脉沉弦而急。发热时悚。心烦呕逆。宜桂枝当归汤。吐 者。宜乌梅丸。
17.以上皆传经脉证并治之正法也。若入腑及脏为传经变病。治列後条。
18.若两感於寒者。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。则头痛。口乾。烦满而渴。脉时浮时沉。时数时细。大青龙汤加附子主之。
19.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。则腹满。身热。不欲食。谵语。脉时高时卑。时强时弱。宜大黄石膏茯苓白术枳实甘草汤。
20.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。则耳聋。囊缩而厥。水浆不入。脉乍弦乍急。乍细乍散。宜当归附子汤主之。
21.以上皆传经变病。多不可治。不知人者。六日死。若三阴。三阳。五脏。六腑皆受病。则荣卫不行。脏腑不通而死矣。所谓两感於寒不免於死者。其在斯乎。其在斯乎。
22.若不加异气者。至七日太阳病衰。头痛少愈也。八日阳明病衰。身热少歇也。九日少阳病衰。耳聋微闻也。十日太阴病衰。腹减如故。则思饮食。十一日少阴病衰。渴止。舌乾已。而嚏。十二日厥阴病衰。囊纵。少腹微下。大气皆去。病人精神爽也。若过十三日以上。不间。尺寸陷者。大危。若更感异气。变为他病者。当依坏病证法而治之。若脉阴阳俱盛。重感於寒者。变成温疟。阳脉浮滑。阴脉濡弱。更伤於风者。变为风温。阳脉洪数。阴脉实大。更遇温热者。变为温毒。温毒。病之最重者也。阳脉濡弱。阴脉弦紧。更遇温气者。变为温疫。以此冬伤於寒。发为温病。脉之变证。方治如说。
23.凡人有疾。不时即治。隐忍冀差。以成痼疾。小儿女子益以滋甚。时气不和。便当早言。寻其邪由。及在腠理。以时治之。罕有不愈者。患人忍之。数日乃说。邪气入脏。则难为制。
24.凡作汤药。不可避晨夕。觉病须臾。即宜便治。不等早晚。则易愈矣。如或差迟。病即传变。虽欲除治。必难为力。服药不如方法。纵意违师。不须治之。
25.凡伤寒之病。多从风寒得之。始表中风寒。入里则不消矣。未有温覆当而不消散者。不在证治。拟欲攻之。犹当先解表。乃可下之。若表未解。而纳不消。必非大满。犹有寒热。则不可下。若表已解。而纳不消。大满。大实。腹坚。中有燥屎。自可下之。虽四五日。数下之。不能为祸也。若不宜下。而便攻之。则内虚热入。协热遂利。烦躁诸变。不可胜数。轻者因笃。重者必死矣。
26.夫阳盛阴虚。汗之则死。下之则愈。阳虚阴盛。汗之则愈。下之则死。如是。则神丹安可以误发。甘遂何可以妄攻。虚盛之治。相背千里。吉凶之机。应若影响。岂容易哉。况桂枝下咽。阳盛即毙。承气入胃。阴盛以亡。死生之要。在乎须臾。视身之尽。不暇计日。此阴阳虚实之交错。其候至微。发汗吐下之相反。其祸至速。而医术浅狭。懵然不知病源。为治乃误。使病者殒殁。自谓其分。至令冤魂塞於冥路。死尸盈於旷野。仁者鉴此。岂不痛欤。
27.凡两感病俱作。治有先後。发表攻里。本自不同。而执迷用意者。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饮之。且解其表。又除其里。言巧似是。其理实违。夫智者之举错也。常审以慎。愚者之动作也。必果而速。安危之辨。岂可诡哉。世上之士。但务彼翕习之荣。而莫见此倾危之败。惟明者居然。能护其本。近取诸身。夫何远焉。
28.凡发汗。温暖汤药。其方虽言日三服。若病剧不解。当促其间。可半日中尽三服。若与病相阻。即使有所觉。病重者一日一夜。当 时观之。如服一剂。病证犹在。故当复作本汤服之。至有不能汗出。服三剂乃解。若汗不出者。死病也。
29.凡得时气病。至五六日。而渴欲饮水。饮水不能多。不当与也。何者。以腹中热尚少。不能消之。便更与人作病也。至七八日大可欲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。与之时常令不足。勿极意也。言能饮一斗。与五升。若饮而腹满。小便不利。若喘若哕。不可与之也。忽然大汗出。是为自愈也。
30.凡得病反能饮水。此为欲愈之病。其不晓病者。但闻病欲饮水者自愈。小渴者乃强与饮之。因成其祸。不可复救也。
31.凡得病厥。脉动数。服汤更迟。脉浮大减小。初躁後静。此皆愈证也。
32.凡治温病。可刺五十九穴。又身之穴。三百六十有五。其三十穴灸之有害。七十九穴刺之为灾。并中髓也。
33.脉四损。三日死。平人一息。病人脉一至。名曰四损。
34.脉五损。一日死。平人二息。病人脉一至。名曰五损。
35.脉六损。一时死。平人三息。病人脉一至。名曰六损。
36.四损。经气绝。五损。腑气绝。六损。脏气绝。真气不行於经。曰经气绝。不行於腑。曰腑气绝。不行於脏。曰脏气绝。经气绝。则四肢不擧。腑气绝。则不省人事。脏气绝。则一身尽冷。
37.脉盛身寒。得之伤寒。脉虚身热。得之伤璁。脉阴阳俱盛。大汗出。下之不解者死。脉阴阳俱虚。热不止者死。脉至乍数乍疏者死。脉至如转索。按之不易者其日死。谵言妄语。身微热。脉浮大手足温者生。逆冷脉沉细者。不过一日死矣。此以前是伤寒热病证候也。
38.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微反在上。涩反在下。微则阳气不足。涩则无血。阳气反微。中风汗出而反躁烦。涩则无血。厥而且寒。阳厥发汗。躁不得眠。阳微则不可下。下之则心下痞鞕。
39.动气在右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衄而渴。心苦烦。饮水即吐。
40.动气在左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头眩。汗不止。则筋惕肉瞤。
41.动气在上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气上冲止於心下。
42.动气在下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无汗可发。心中大烦。骨节疼痛。目眩恶寒。食则吐 。气不得前。
43.咽中闭塞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吐血。气微欲绝。手足厥冷。欲得 卧。不能自温。
44.诸脉得数动微弱者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大便难。腹中乾胃燥而烦。其形相象。根本异源。
45.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弦反在上。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。微为阴寒。上实下虚。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。咳而发汗。其咳必剧。数吐涎沫。咽中必乾。小便不利。心中饥烦。 时而发。其形似疟。有寒无热。虚而寒栗。 而苦满。腹中复坚。命将难全。
46.厥逆脉紧。不可发汗。发汗则声乱咽嘶。舌萎。声不得前。
47.诸逆发汗。病微者难差。剧者必死。
48.凡发汗。欲令遍身漐漐微似汗。不可令如水流淋漓。若病不解。当重发汗。若汗多者。不得重发汗。亡阳故也。
49.凡服汤发汗。中病便止。不必尽剂。
50.凡用吐汤。中病便止。不必尽剂。
51.诸四逆厥者。不可吐之。虚家亦然。
52.凡病胸上诸实。胸中郁郁而痛。不能食。欲使人按之。而反有涎唾。下利十馀行。其脉反涩。寸口脉微滑。此可吐之。吐之利则止。
53.宿食在上 者,当吐之。
54.动气在右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津液内竭。咽燥。鼻乾。头眩。心悸也。
55.动气在左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腹内拘急。食饮不下。动气更剧。虽有身热。卧则欲 。
56.动气在上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掌中热烦。身上浮冷。热汗自泄。欲得水自灌。
57.动气在下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腹胀满。卒起头眩。食则下利清 。心下痞。
58.咽中闭塞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上轻下重。水浆不下。卧则欲 。身急痛。下利日数十行。
59.诸外实者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发微热。若亡脉厥者。当脐握热。
60.诸虚者。不可下之。下之则大渴。求水者。易愈。恶水者剧。
61.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弦反在上。微反在下。弦为阳运。微为阴寒。上实下虚。意欲得温。微弦为虚。虚者不可下也。微弦为咳。咳则吐涎。下之则咳止。而利因不休。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。粥入则出。小便不利。两脇拘急。喘息为难。颈背相引。臂则不仁。极寒反汗出。身冷若冰。眼睛不慧。语言不休。而 气多入。此为除中。口虽欲言。舌不得前。
62.脉濡而弱。弱反在关。濡反在巅。浮反在上。数反在下。浮为阳虚。数为无血。浮为虚。数生热。浮为虚。则自汗出而恶寒。振而寒栗。微弱在关。胸下为急。喘汗而不得呼吸。数为痛。呼吸之中。痛在於脇。振寒相搏。形如疟状。医反下之。故令脉数。发热。狂走。见鬼。心下为痞。小便淋漓。少腹甚鞕。小便尿血也。
63.脉濡而紧。濡则卫气微。紧则荣中寒。阳微卫中风。发热而恶寒。荣紧胃气冷。微呕心内烦。医谓有大热。解肌而发汗。亡阳虚烦躁。心下苦痞坚。表里俱虚竭。卒起而头眩。客热在皮肤。怅怏不得眠。不知胃气冷。紧寒在关元。技巧无所施。汲水灌其身。客热应时而罢。栗栗而振寒。重被而覆之。汗出而冒巅。体惕而又振。小便为微难。寒气因水发。清 不容闲。呕变反肠出。颠倒不得安。手足为微逆。身冷而内烦。迟欲从後救。安可复追还。
64.脉浮而紧。浮则为风。紧则为寒。风则伤卫。寒则伤荣。荣卫俱病。骨节烦疼。当发其汗。而不可下也。
65.脉浮而大。心下反鞕。有热。属脏者。攻之。不令发汗。属腑者。不令溲数。溲数则大便鞕。汗多则越甚。脉迟者。尚未可攻也。
66.伤寒。脉阴阳俱紧。恶寒。发热。则脉欲厥。厥者脉初来大。渐渐小。更来渐大。是其候也。如此者恶寒。甚者翕翕汗出。喉中痛。若热多者。目赤脉多。睛不慧。医复发之。咽中则伤。若复下之。则两目闭。寒多便清 。热多便脓血。若熏之。则身发黄。若熨之。则咽燥。若小便利者。可救之。若小便难者。危殆也。
67.伤寒。发热。口中勃勃气出。头痛。目黄。衄不可制。阴阳俱虚。贪水者必呕。恶水者厥。若下之。则咽中生疮。假令手足温者。必下重便脓血。头痛。目黄者。下之则目闭。贪水者。下之则脉厥。其声嘤嘤。咽喉塞。汗之则战栗。恶水者。下之则里冷。不嗜食。大便完 出。汗之则口中伤。舌上白苔。烦躁。脉反数。不大便。六七日後必便血。小便不利也。
68.凡服下汤。得利便止。不必尽剂。此以前是汗吐下三法之大要也。若能於此例之外。更神而明之。斯道其庶几乎。